我該怎麼做案件取碼?

吳旻諭

上次更新 1 年前

本系統針對公安申報案件取碼將依據案件狀態的不同有對應的新增案件及取碼方式,以下有3種取碼方式


1.當年度應申報案件重新取碼

該檢查人舊有核備案件於應申報年度申報時,通過重新取碼方式複製案件,以當年度進行公安申報。

舉例:天眼公司於111年8月25日完成申報,下次申報日期為112年7月1日~9月30日,檢查人衛星星查詢「天眼公司」,於已完成核備案件功能按鈕點擊【重新取碼】,即可完成112年「天眼公司」案件取碼,並且帶入111年申報資料進行申報。

2.新增申報案件並選擇場所申報

當檢查人以非舊有申報案件進行申報時,通過新增申報案件功能,查詢臺中市既有公安申報場所資料庫,查詢欲申報之公安申報場所,並選擇該場所進行申報,即可完成新增申報案件及取碼作業。

舉例:檢查人衛星星收到「天眼公司」的委託,要協助「天眼公司」進行公安申報,但衛星星過去並未協助「天眼公司」進行申報,因此通過新增申報案件功能查詢到「天眼公司」進行取碼申報,並於案件中帶入該場所之基本資料。

3.新增申報案件並新增場所申報

當檢查人以首次申報場所進行申報時,通過新增申報案件功能,並新增公安申報場所,即可完成新增申報案件及取碼作業。

舉例:檢查人衛星星收到「天眼公司」的委託,要協助「天眼公司」進行公安申報,「天眼公司」是首次進行申報,因此通過新增申報案件功能的新增公安申報場所進行取碼申報,建置全新公安申報場所於臺中市公安申報場所資料庫中。

如果以上回復無法解決您的問題,且系統錯誤問題持續發生,請於網站右下方點擊線上客服按鈕進行回報,若為上班時段,將有線上客服人員即時進行回復;非上班時段可先行留言,待客服人員於上班時段盡速回覆。